关于受理青海新顺达新型保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泡沫玻璃生产线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公示的通告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青海新顺达新型保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泡沫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71-6306074
三、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西宁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处,邮编:810001
五、联系人:查俊卿
青海新顺达新型保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
立方米新型泡沫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新建1栋1层前处理车间、1栋1层加工车间、1栋1层成品、半成品库、1栋1层原料库、1栋1层职工休息室、1栋5层办公楼和1栋3层科研中心;配套建设锅炉房(1台2吨燃气锅炉)、门卫、停车场等辅助设施。主要设备:发泡窑、退火窑、破碎机、简磨机等。形成年产40万立方米新型泡沫玻璃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青海新顺达新型保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产业园区机电二路
工程投资:总投资20000万元
环评编制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验收监测单位:湟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基本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意见要求建成。
三、验收监测结果
湟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提供的《青海新顺达新型保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湟环监字[2015]第13号)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生活污水各监测项目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一级标准限值。
2、 废气
(1)燃气锅炉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规定的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限值;也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限值。
(2)破碎除尘、球磨除尘、切割除尘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3、噪声
厂界噪声监测期间昼间及夜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