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上旬开始我省严查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
●集中治理对症两类问题 ●接受群众举报 ●相关责任人将被追责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元月上旬开始,我省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集中治理将对症两类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将坚决纠正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将对症两类问题:第一类为单位“吃空饷”,即机关事业单位通过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第二大类为个人“吃空饷”,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况: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止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集中治理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先由各地区、省直各部门按照我省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完成“吃空饷”自查自纠工作。从2015年1月初开始,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在单位内部对集中治理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第二步,县以上各级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组成督查组,联合对本地区“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认真查处,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根据掌握的机构编制、人员基本信息、工资统发信息等,逐级对报送的情况进行核查。通过层层核查,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数据准、底数清和清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第三步,各市州、省级各部门将逐级汇总核查后的“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吃空饷”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清理查处
对查出“吃空饷”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清理查处。对占编“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追缴“吃空饷”资金,核减相应编制、预算和经费;对“吃空饷”的当事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清退、终止人事关系、核销工资关系等处理;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将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并视其情节予以通报;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此次集中治理后,为防止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再次反弹,要求各地各部门严肃纪律,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堵住漏洞;加强监督,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在阳光下运行等三个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莫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