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湟中县环保局按照《西宁市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西宁市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着力构建“一个体系”,实施“四大工程”,开展“十项行动”,深入推动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陈占有为组长,以自然生态和宣传教育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自然生态保护负责人为联络员,对照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创建标准目标任务。我局从部门职能出发,按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把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创建作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创同建,共促共进。
二是进行广泛宣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旅游标准化创建专项会议,集中学习旅游标准化创建的要点和基本知识。同时,制作大型宣传牌,设置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利用电子屏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旅游标准化创建的温馨良好的氛围。
三是开展了大气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首先,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健全大气污染防治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扎实开展扬尘煤烟、工业企业污染及环境卫生整治,全县20处建筑工地、7家商砼均落实了施工工地“五个100%”要求;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查等方式,共查处路检车辆350辆,超载车辆95起,当场处罚50起,其他违法行为105起;全面排查全县中小型生产加工企业43家,对未落实三围一顶措施的10家责令整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4家停产整顿;完成30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作。争取到省级奖补资金220万元,集中清理重点区域周边及公路沿线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辖区109国道、315省道、西久公路及沿线村庄为重点,清理垃圾10000余吨,绿化道路60余公里,清扫公路243.45公里、清挖边沟52.09公里,疏通涵洞12道;全面开展砂石资源整治,全县178家采洗砂场已全部关停,破坏的耕地已平整复垦1400亩,有效防止了大气污染和湟水河污染。其次,加大湟水河综合治理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南川河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通告》,加大了对违法排污、河道违法采洗砂、倾倒垃圾等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湟水流域污染不反弹;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确保全县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加强县城污水处理,投资3000万元实施湟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管道工程,县城污水厂年平均处理生活污水103万吨、处理率达89%以上。
四是是抓好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整治,全力保障水源地环境安全。完成了全县及甘河工业园区10家国控、省控企业的废气、废水、噪声每季度1次监督性监测工作;同时完成了全县6个饮用水源地每月1次例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6个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五是是开展污染源环境监管工作。对全县2家重点工业企业青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和湟中县江源给排水有限公司(湟中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每月两次的常规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一般工业企业、全县重点畜禽养殖企业、6家水源地及医院的医疗废物和辐射管理情况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