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未然 重拳出击 我省开展重点时期文化市场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7.06.2017  04:4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文化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7〕5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青政〔2014〕51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我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责任,结合西宁市“创城”、中高考期间、国家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近期,省文化新闻出版厅部署开展了全省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切实保障了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

  此次检查我厅实地督导多地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 组织宣传到位。要求各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演练,提高了文化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意识。 二是 检查范围覆盖面广。根据市场发展情况,确定西宁市四区三县、海东市两区四县、海北州门源和海晏县、海南州共和和贵德县、黄南州同仁县、玉树州玉树市、果洛州玛沁县作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地区。特别对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及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聚集且易发生消防安全生产隐患的文化经营场所,对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乡镇、偏远地区做到了全面巡查,不留死角。此外,还首次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演出经纪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 三是 检查内容全面细致。建立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巡查日志,明确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和事项,对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有应急疏散、救援预案,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防器材是否合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对照检查。 四是 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严查消防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通道堵塞、场所内含有易燃易爆物品、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未建立应急疏散预案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提出警告并责令整改,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检查期间,全省共出动4341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523家次,对17家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提出了警告并责令整改,现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13处。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对各级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各地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全省文化市场繁荣稳定发展。

  (厅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