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国︱青海省公安机关先进个人(2013—2017)简要事迹

06.03.2018  02:12

张振国(右一)  

张振国,现为西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四级警长,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  

自参加工作以来,积极参与处置省、市医疗纠纷、农民工讨薪、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群体性非访事件和突发事件300余起。他凭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极强的责任心,对自己所负责的巡逻工作进行大量细致的摸底调研。坚持每月工作通报制度,推广巡逻经验,明确防控重点,细化巡逻任务,督导制度落实。共编写下发巡防工作信息、治安信息106期,工作通报32期,使巡防队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集体,促进西宁市巡防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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