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动真格 司法拘留终悔过

11.04.2019  03:50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履行义务,请求法院早点放我回家。”被执行人格某在被拘留7日后,赶紧联系家人筹钱,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格某和申请执行人加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自2018年4月10日判决生效后,格某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2019年2月25日加某遂向尖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尖扎县法院执行局于同日立案后,发现格某因本人无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所以一直逃避履行已生效的判决。因考虑到格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行局干警反复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并对其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申请执行人加某同意放弃执行款中的23129.02元及该案延迟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但被执行人格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告知法律后果,多次劝说无效后,最终,对格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格某被送尖扎县公安局看守所后,在看守所民警和执行局干警共同对其教育训诫,最终,被执行人格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被拘留期间,赶紧联系家人筹钱自动履行了68790.98元执行款。

        近年来,尖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和尖扎县公安局看守所民警通过扎实有效的教育感化活动,共同做好司法拘留人员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已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