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突出“三个强化”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为确保全省各大中小学习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积极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今年8月以来,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突出“三个强化”,对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学校食堂下达监督意见书211份,责令整改89家,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回访检查。
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专门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春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目前,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教育部门均与各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100%,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为重点,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明厨亮灶”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及成品采购索证索票、存贮加工、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留样,冷荤凉菜、乳制品和豆角等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集中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和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时整改落实,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部门协调联动。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增强了监管实效。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8.12”天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积极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了学校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并赴各地中小学校进行了重点督查;海南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黄南州由教育部门牵头成立了督导小组,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海北州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部门联手,采取先培训学校食堂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后督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的形式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经检查和综合治理,全省大部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食品安全均纳入学校统筹管理,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有专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较好;大部分学校“三防”设施和冷藏冷冻设施齐全,运转良好;建立完善了人员健康档案;均配备了留样柜并按要求留样,配备的消毒和保洁设施能满足日常需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后厨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有待完善、培训力度不足等问题,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