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项机制 力促社会稳定
今年以来,德令哈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服务理念,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在矛盾排查调处上狠下功夫,着力打造“矛盾联调、治安联防、问题联治、人员联管、平安联创、服务联抓”的一体化社会管理创新机制,稳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全覆盖、滚动式、不间断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强化预防机制。根据广大群众的法律需求,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户活动,突出抓好社会治安、调整规范经济利益关系、基层民主、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建立合理有序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
强化排查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逐个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化解措施,切实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确保每一起矛盾纠纷和问题都能有效化解,并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完善措施,不断提高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调处机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要求,以三级数字信息化平台和四级社会服务管理模式为依托,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着力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有力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落实化解责任。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分级调处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大力推动“枫桥经验”的本地化进程。
强化回访机制。建立督查回访机制,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努力使矛盾早化解、隐患早排处、问题早解决,把各类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