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巷分局“四个强化”推动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3.12.2014  14:11
核心提示: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西宁市城中区国税局水井巷分局实行四个强化,强力推动基层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个强化为:强化组织领

   为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西宁市城中区国税局水井巷分局实行四个强化,强力推动基层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全面推进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个强化为: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上下联动。水井巷分局积极参加区局党组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与区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反腐倡廉责任意识。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结合税收管理员执法存在的风险,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纪律问题,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容易发生执法不严、为税不廉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

  强化作风整治,筑牢思想防线。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拖延扯皮以及吃拿卡要报、庸懒散奢贪等问题。

  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责必问。结合绩效考核系统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加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廉政风险点高的部门,加强监管,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