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意识 红会主动作为
08.08.2018 17:42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一、增强责任意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7月19日,市红十字会接到灾情信息后,及时启动了应急抢险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常务副会长罗兴海同志为组长,各县红十字会会长、市红会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先后二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抢险工作。要求市县两级红会密切关注灾情,及时掌握新情况,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受灾群众安置、灾情核查、政策宣传等工作,切实发挥好红会在此次灾情中的作用。
二、强化工作职责,及时上报灾情信息。海东市红十字会根据省红十字会关于汛期做好防汛工作的文件及海东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于7月20日实行汛期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自然灾害灾情险情上报制度,并向青海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灾情信息及简报3期。
三、开展救灾备灾,及时调拨救灾物资。8月6日市红十字会根据各县红十字会上报灾情情况,经会议研究,紧急调拨救灾帐篷44顶,价值89672元。其中给民和县峡门镇甘池村25顶,大庄乡大庄村3顶,用于安置房屋受损严重的受灾群众;给互助县、乐都区红十字会各5顶,循化县、民和县、化隆县红十字会各2顶,用于备灾,以应对今后不可预见的灾情发生。
四、积极参与重建,按需下拨救助资金。7月18日,根据循化县、民和县红十字会上报灾情情况,经会议研究,第一时间给循化县红十字会下拨5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用于救灾及重建,由县卫计局党委和县红十字会共同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给民和县红十字会各下拨50万元应急救灾资金,其中:给中川乡民主村10万元、峡门乡甘池村10万元、甘沟乡民族村1万元由县卫计局、县红十字会、联姻帮扶单位及村两委协商具体重建事宜,共同管理使用,其余资金由县卫计局党委和县红十字会共同管理使用,用于救灾及灾后重建。
五、落实主体责任,严密防范应对险情。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桥梁纽带和人道助手作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预案,根据灾情启动相应的红十字灾害应急响应。全市红十字工作人员特别是市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践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职责。
本文来源: 红十字会
08.08.201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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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抗洪!暴雨!抗洪!
今年7月份以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