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挖洞人大代表在北京另有住处拒绝接受采访

29.01.2015  11:18
核心提示: 德内大街93号院挖地下室工程现场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李宝俊的另一住地 摄影/见习记者 高语阳   截至昨日,德内大街93号院发生坍塌一事持续发酵。北京市规划委称,曾经向业主发放工程规划

德内大街93号院挖地下室工程现场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李宝俊的另一住地 摄影/见习记者 高语阳

  截至昨日,德内大街93号院发生坍塌一事持续发酵。北京市规划委称,曾经向业主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范围只包括四合院翻建,不包括挖地下室,业主挖洞属于违规。北京青年报记者多方联系当事人李宝俊,但对方均称暂不便接受采访。昨日,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进行核实,并会根据核实的最终情况处理此事。

  进展

  李宝俊称不方便接受采访

  昨日下午,北青报记者致电李宝俊本人,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下午3时许,李宝俊致电记者,在询问记者身份后,他表示目前暂时不方便接听电话,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发短信表示希望他能够和记者沟通的请求,但李宝俊一直没有回应。昨日下午5时许,记者再次拨打李宝俊的电话,他表示自己目前还不方便接受采访,称等到方便的时候会和记者联系。

  最终记者了解到,李宝俊在昨日接受了徐州当地媒体记者的采访。当地记者说李宝俊向她表示,93号院的施工是有许可证的,之后他才委托建筑单位进行的施工,但对于施工方开挖地下室他本人是否知情一事,李宝俊在接受采访时并未明确表示。

  就在昨日下午,因德内大街93号院附近塌陷一事,北京市规划委回应称,曾经向业主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范围只包括四合院翻建,不包括挖地下室,业主挖洞属于违规。

  此外,北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王玮28日下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当时核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范围只包括地上一层,没有包括地下室。

  王玮介绍,对于以欺骗方式获得规划许可的行为,规划部门将撤销许可。由于违法建设导致的安全事故屡屡发生,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触犯刑法,行政机关发现违法建设,“可能要书面将涉案线索向公安部门移送”,并将违法记录上传到个人征信系统。

  公安机关表示,被控制的工人的处理要等事故性质和责任正式认定后。

  探访

  李宝俊在昌平另有住处

  昨日晚,北青报记者前往李宝俊在北京昌平区的另一住地。该住地位于一座大的别墅群中,小区内的每栋别墅都是独栋带花园小楼,住房部分的建筑面积自15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不等。李宝俊所居住的别墅位于小区尽头,外围用黑色铁栅栏围住。

  从别墅外看,住房部分是一座坐北朝南的两层小楼,房屋南面和东面均自带花园和院子,房屋东面院子里建了种植大棚。

  北青报记者到达别墅时,屋内有灯光亮着。随后,记者上前敲门,但屋内一直无人应答。半个多小时之后,一老年男性从别墅屋内走出,记者上前询问这是否是李宝俊的家,老者回应是。在记者表明是来找李宝俊了解一些情况后,该老者打开院门让记者进入别墅内。

  随后,一位女士出门与记者交谈,并表示李宝俊此时并不在家。在记者表明身份后,该女士表示,对于德胜门内大街房屋塌陷的事情,她认为还不到要回应的时候,因此暂不想就此事多谈。之后,记者询问该女性的身份,该女子表示暂时不方便告诉记者。同时,该女子还表示,如果有要回应的内容,会联系记者对此事作出回应。

  回溯

  曾因挖沟堵路被诉至法庭

  据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李宝俊的徐州汽配城曾因在公共通道上挖深沟而被相邻市场的公司告上了法庭。

  据参与该诉讼的黄伟律师提供的民事判决书资料,徐州多维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贸城”)与徐州汽配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配城”)的市场相邻,中间是一条30米宽的公用通道。

  2006年,汽贸城把汽配城告到了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原告称“被告徐州汽配城有限公司自2005年下半年开始,擅自在两家市场的公共通道上设置栅栏、堆放石块和大型报废汽、油罐等障碍物。近日,被告又动用挖掘机将公共通道挖了一条大深沟,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排除障碍”。而汽配城则辩称,“此前原告建造违章房和围墙占用了部分公用通道,妨碍了正常交通安全和消防排水,为消除隐患才对该条道路进行消防排水整治”。汽配城方认为,汽贸城侵权在先,对方应停止侵害。

  最终法院认为,汽配城认为汽贸城先期违建占用了公用通道,但并不能以此说明其在公用通道上堆放杂物、挖掘水沟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法院支持汽贸城的诉讼请求,判决“徐州汽配城有限公司将双方公用通道上堆放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并将在公用通道上挖掘的水沟填上,恢复原状”。

  结果,汽配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判决不公”,向徐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上诉。但徐州中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请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故不予支持。二审法院驳回了汽配城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此外,北青报记者发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资料显示,裁判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裁判文书中,当事方是“李宝俊”的共有20份,判决文书中的“李宝俊”均是以注册地在徐州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出现,其中16份为徐州海荧混凝土有限公司,4份为汽配城中国有限公司,所涉纠纷全部为民事案件,以合同纠纷为主。

  追问

  徐州人大常委会:已知此事

  自从李宝俊被报道是德胜门内大街93号的房主后,“徐州市人大代表”的头衔就和他的名字紧紧绑在了一起。此前,李宝俊以人大代表身份活跃的时候并不多,目前能搜索到的相关新闻也只有2009年7月的那篇《人大代表看泉山眼前一亮让更多百姓多得实惠》,是当地媒体对其在泉山区视察调研时的报道。

  而据徐州人大网可查资料显示,李宝俊最晚从2008年起便已是徐州市人大代表,至少连任了两届,今年至少是他作为市人大代表的第8个年头。

  不过,根据徐州市人大网公示的提案建议资料发现,明确标明由李宝俊参与提出的议案只有一份。那是一份“关于加大培育专业市场和扩大税务征收的议案”,由李宝俊等10位代表在2013年徐州市15届人大三次会议时提出。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刘忠达针对此事作出回应,他表示,自己是在新闻媒体上看到此次事件,暂时还没有收到相关部门初步调查的情况通报。如果涉及到人大代表这部分的内容,相关部门会按照程序给徐州人大通知,人大方面会根据事发所在地了解到的情况,依据法律法规程序,做出相应的严肃处理。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