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众微粒贷看互联网金融发展 未来还需时间来沉淀
自互联网出现以来,除了各行各业都开始积极拥抱互联网之外,更衍生出了许多新兴行业,互联网金融就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而且自互联网金融被提出来之后,瞬间成为全民关注的热词,甚至连续三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
不过,新生事物总是伴随着因陌生而产生的争议,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就拿近来网络上关于“微众银行查询用户征信记录”引争议一事来说,有网友声称,其仅点击了微信钱包中的“微粒贷”业务查看额度,却被腾讯旗下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贷款审批”的原因向人民银行查询了个人征信记录,该网友认为这一行为对自己后续的房贷申请产生了影响。
事件的聚焦主要有两点,一是用户是否授权微众银行对其个人征信记录进行查询。笔者在微信钱包中点击“微粒贷”进行尝试,当点击“查看额度”时,页面上会有一个主动提示《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授权及借款相关协议》供用户勾选授权,若用户不勾选,则会出现弹窗提示用户阅读该协议,用户勾选即表明同意授权。当用户勾选同意之后,还需要进行密码验证,该行才会向央行查询用户征信记录以评估可贷金额。也就是说,用户勾选后就完成了其个人的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授权。
二是银行查询用户个人征信记录会否对用户的个人信用产生影响。笔者在央行征信中心处看到这样的提示,即在一段时间内,个人信用报告因为贷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查询,同时这段时间内个人并没有得到新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这可能说明个人向很多银行申请过贷款或申请过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查询信息才会对个人的新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因此,若仅是一家银行对个人征信记录进行查询,是不会对个人征信记录产生负面影响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征信记录进行判断并决定能否贷到款的取决于商业银行贷款审批的结果,个人征信记录仅作为审批的参考。
在笔者看来,究其上述事件引起争辩的原因,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者教育不到位,且整个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面临着各方面的不完善因素影响所致。
在目前的市面上,互联网金融产品因其与生俱来的互联网基因,牢牢抓住小微用户对于操作便捷的需求痛点,在设计上也力求满足小微用户群的使用需求,尽量使得操作页面简洁并简化操作流程,这大大降低了使用门槛并极大地提高的使用便捷性。
以微众银行的这款“微粒贷”产品来说,依托于腾讯两大社交平台——手机QQ和微信,用户只需姓名、身份证和电话号码就可以获得信用额度,拥有500元-20万元的额度设置,1分钟到账,随借随还。
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初期野蛮生长态势所不同的是,微众银行的布局是较为谨慎的。微粒贷采取的是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白名单邀请制,将社交行为数据与征信数据相结合进行借款人画像和风险评估,并主要以联合贷款的模式与合作银行共同完成贷款发放和深度客户经营。这对于小额贷款产品来说是十分适用且有效的,据深圳银监局披露,截至2015年12月末,微粒贷贷款余额74.95亿元,共开通白名单客户2034万人,授信客户352万人,授信金额757亿元,累计66万人在线贷款128.17亿元。
回到上述事件的争议,事实上,如何平衡操作界面简洁性、更直观明了的用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等方面是目前几乎所有互联网金融产品需要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目前市面上的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甚至是默认勾选一些授权协议,这就导致产品提供方在风险提示方面不够主动。与此同时,不少用户在关注产品使用便捷性的同时也容易忽视对产品风险提示的关注,这就导致不少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使用时候会发生一些基础投资知识方面的争议。这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需要解决的,也需要政府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和投资者多方面共同完善。
从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经验来看,其发展始终未曾对美国金融体系造成明显风险冲击,并最终成为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一方面依托于严格的法律和监管约束,同时也是因为其具备了完善的信用体系、理性的投资者群体等因素。互联网金融交易对于信用体系和理性投资者的依赖程度更高,完善的信用体系为产品创新、风险控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而良好的投资者教育环境则使得普通民众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意识普遍较强,这些都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不断进步与发展。
对国内而言,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第三年提及了互联网金融,但对互联网金融已由“促进发展”变为“规范发展”,这或许意味这互联网金融1.0时代的结束,而监管逐步完善,并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有序健康发展的互联网金融2.0时代即将到来。作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提供方,应该在风险提示上做的更加到位,均衡产品的便捷性和安全性;而投资者也需要加强自己的风险意识和投资能力。
新兴行业的发展过程总会遇到些许问题,在事物的新生阶段,我们不应该一味地否定,而应当给予新产品一定的磨合和调试空间,这就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并真正落实到用户良好的使用体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