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成“危信”2万余元被骗走

29.12.2015  10:31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门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微信加“好友”,骗取“好友”财物的诈骗案件,被告人韩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经查,被告人韩某于2014年元月通过微信方式将受害人马某、马某某加为好友,在随后的微信聊天中,韩某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经过多次聊天,骗取了受害人的信任,之后,韩某原形毕露,先后六次以“借”的名义骗取受害人马某、马某某现金20500元及手机一部,总价值达22500元,所得赃款全部由其挥霍。归案后被告人韩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也对自己行骗的行为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如今网络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网络在带给人们方便快捷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广大网友在利用微信等网络工具交友时,应提高防范意识,时刻保持警惕,勿轻信网络好友,莫让微信成“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