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又见虚假寻人启事

16.02.2019  08:48

  青海新闻网讯 2月15日,朋友圈再次出现一则寻人启事,而这条寻人启事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朋友圈。

  寻人启事内容是:大家帮忙转一下,我朋友捡到一个钱包。里边有一张身份证:梁伟瑜,卡10多张。现金9400元左右,动车票2张。(梁伟瑜,薛瑞华)车票是后天的,大家帮忙扩散。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传递正能量。失主请联系:1371××××073。谁的群多,帮忙转一下。谢谢!好人有好报!

  看到有人丢了钱包,钱包里还有这么多现金,想到失主肯定很着急,西宁市民马女士立马转发了寻人启事。“钱包是我同事的朋友捡到的,我是在工作群里转发的,看到消息后,我们很多同事都转发了,大家挺热心,也为失主着急。”马女士说,这则寻人启事是从工作群转发出来的。

  15日当天,西海都市报记者多次拨打寻人启事中的联系人电话,号码显示广东佛山,语音提示电话暂时无法接通。同时,电话号码显示“疑似诈骗/已有609人标记”。

  记者上网搜索“寻人启事”的内容,发现所谓的“失物招领”实际上是一条“陈年老谣”。网上搜索“捡到一个钱包”等关键词时发现,从2015年年初至今,这条消息的流传有多种版本,且在全国各地都出现过,内容里会出现不同的姓名和金额,但“卡+现金+车票”几乎为“固定搭配”,而且车票不是明天就是后天,没有确切的日期。

  得知出于热心发出去的“寻人启事”是谣言,马女士说:“具体捡到的时间和地点我们都不知道,这么多钱,钱包里还有车票,弄得我们还很着急,我这就把假消息的事告诉同事和朋友们,让他们别再转发。”

  西海都市报提醒,转发消息前请务必核实消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