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打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攻坚战
“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民为本”。这句话出自宋代程颐的《代吕晦叔应诏疏》,意思是“执政的道理,以顺应民心为根本,以使百姓生活充裕为根本,以使百姓安定不受侵扰为根本。”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深入推进“三基四建”,是公安机关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体现,也是公安机关补齐短板、打牢根基、提高战斗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有效方式。
以改革为动力,必须与“三基四建”结合起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以夯实“三基”、提升“四项建设”能力水平为载体,都是利全局、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二者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目标上都是相辅相成的。立足青海省情、民情和藏区维稳实际,力争经过7年努力,实现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全面加强、基础工作全面进步、基本能力全面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能力、打击犯罪能力、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依法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均得到全面提高的目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大力推进“三基四建”的动力所在。只有不断提升维护稳定、综合实战、依法履职、服务民生的能力水平,才能进一步筑牢藏区长治久安的根基,为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贡献力量,为人民群众的平安幸福保驾护航。
以改革为动力,必须要有敢于担当的勇气。实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目标,就要有“万折必东不回头”的志气,有“赴百仞之谷而不惧”的勇气,有“滴水石穿而不悔”的韧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凝心聚力抓推进、扎扎实实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实现开放、提效、脱钩,就是要能放开的审批坚决放开,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主动去除部门利益,还利于社会、还利于民。只有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改革,坚持一抓到底,勇于创新,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才能取得决定性的成果。
以改革为动力,必须切实凝聚全警共识。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实打实、硬碰硬的攻坚战。“人心齐,泰山移”,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党中央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视、关怀为强大动力,凝聚全警共识,汇集改革力量,积极投入到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工作上来。“上下同欲者胜”,强化全局意识、机遇意识、问题意识、担当意识,努力把顶层共识变为全警共识,把高层推动变为全警行动,最大限度凝聚全警力量推进改革。只有聚焦聚神聚力,狠抓推进落实,最大限度汇聚起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强大正能量,才能把中央的改革要求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进步的动力,以改革的累累硕果把公安事业推向新境界。(魏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