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局联合10部门印发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05.01.2022  21:40

日前,经青海省政府同意,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青海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切实维护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

方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快递小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青海实际,从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等8个方面,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强化引导;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营造良好氛围等3个方面,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凝聚力量。

方案》明确,到“十四五”末,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社保权益得以维护,专业技能有效提高,企业用工更加规范,从业环境更加优化,就业队伍更加稳定,职业的自我认同和社会认同持续增强,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方案》针对快递员工资问题,提出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快递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针对快递员居住问题,提出推动住房保障政策在快递领域落地,将灵活就业的快递员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针对快递车辆通行停靠问题,提出健全完善对快递服务车辆的包容性管理,推动快递运输及投递车辆便捷通行,提供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便利。

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部门协同,建立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沟通机制,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合力。加强党对快递行业发展的领导,建立健全快递行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凝聚推动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青海局将以《方案》出台为契机,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指导各市州邮政管理部门协调当地政府制定配套措施,实现政策有效衔接,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合力推动《方案》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细,努力推进全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