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惩治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
牵扯数十人的祁连县八宝镇冰沟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明星违纪案涉及项目工程、危房补助、奖励性住房、挪用征地补偿款、草场补助、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经查实,该案所有涉案人员及所涉问题均已得到严肃查处。
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原副局长多杰仁增利用本单位与平安县绿苑苗圃、兰州鑫远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苗木购销合同的机会收受供销商感谢费问题。目前,多杰仁增已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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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聚焦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持续加大对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共收到反映“三农”问题检举控告2564件,同比上升303.7%,立案99件,同比上升200%,处分168人,同比上升195%。
“过筛子”集中排查典型案件
有人曾用三个“严重”概括“苍蝇式”腐败的危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施政观感,严重透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信用、严重伤害党群干群关系。
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征地拆迁、涉农惠农、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对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举报渠道,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信访案件线索和问题进行排查。各地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公开信、公示栏、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搭建信访举报直通平台。有的地方还建立了信访举报问题库,将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分类入库,由受理纪委及时受理、深入研判、快速查处。
排查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做到“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包括以前的暂存件一并纳入排查范围。
海北藏族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先后查处了32名违纪违法村干部,形成有力震慑。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去年以来立案查处的5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都是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不负责任、误发项目补助款,向村民收取划分宅基地费用,贪污科技项目款,贪污集体草场补偿款等。
西宁市今年上半年查处22件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3人受到组织处理,10人被诫勉谈话,2人被警示约谈。
海东市今年上半年有关损害群众利益信访立案占立案总数的71%,共处分村干部23人,开除党籍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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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一批职务不高但影响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坚决查处。
排查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合力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2014年,仅省检察院立案查处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中,5万元以上的大案达12件28人,占该类人员犯罪的43.1%。
下沉一级,找准监督着力点
贪官不论大小,都是党和国家的蛀虫。腐败无论哪种形式,都在侵吞老百姓的血汗。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坚决惩治、绝不手软。
兴海县唐乃亥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夏拉擅自将29.7万元村级运转费挪作他用长达半年。受到严肃查处。
玛多县玛查理镇一名干部在担任村包队干部期间,将该村的3000多元草补款据为已有,受到查处。
乐都县高店镇5名领导在春节期间接受村干部用村资金购买的羊肉,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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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省纪委受理反映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线索191件,转办或办结172件,正在办理19件。
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的问题193起,问责处理57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7人。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77起,问责处理22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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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省纪委下发《2015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下沉一级、逐步深入”,将监督检查范围从省直单位、市州一级延伸到县区市及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服务行业、执法部门等,层层传导压力。同时,将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登记制、跟踪督办制作为了省纪委强化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
针对反映青南地区干部冬休期间在茶艺会所打牌等问题,组织相关市州纪委对西宁8家公共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抓早抓小,有效遏制打牌赌博不正之风。
针对黄南州河南县卫生教育系统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纠正了一批基层财务工作不规范问题。
为实现监督检查无缝对接,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带队分赴市州及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全面检查调研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查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情况。先后下发督办通知单位14份。
为压实监督检查责任,省纪委在起底摸排基础上,与省州县纪委信访逐级对账,逐件梳理,梳理出的28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分别交由市州纪委直接核查,并做到跟踪督办。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西宁市先后开展明察暗访748次,集中检查357次,70人被问责,7家单位被通报批评,12家单位“一把手”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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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一级、逐步深入的监督检查方式,使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得到快速查办,有效避免了简单问题演变为疑难问题,防止了初访案件转变成重复访甚至信访积案。
专题述职,层层压实责任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难治理,很大程度上在于制度执行‘层层递减’难扎根”。
针对个别县、乡和部门落实“两个责任”进展缓慢、主体责任压力传导逐步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到位、工作资料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办理层层批转等懈怠松劲、落实不力等问题,省纪委先后两次组织专题述职,督促各地区各单位进一步明晰职责、落实责任。
4月下旬,省纪委召开专题座谈会,向各市州纪委传导中央纪委关于大案要案要办,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也要管的强烈信号,并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查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安排部署。
6月中旬,省纪委召开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要求各市州纪委督促区县、乡镇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澄清问题底数,实行逐步对账,结案销账,确保反映群众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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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5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00多件违纪违规问题中仅乡科级问责人数占94%,且问题线索多集中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
严肃问责,形成纪律震慑
“出现腐败问题,不但当事人被问责,‘一把手’和村党支部也要被追责,‘两个责任’紧箍咒让我们这些基层党员干部绷紧了‘弦’。”互助县南门峡镇党委书记菜秀萍这么说。
去年以来,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委责权对等,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纪检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一案双查”强力追责……
省纪委主动承担全省监督执纪、问责的牵头责任,依托中纪委“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和省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曝光台”先后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4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仅“五一”、端午前夕,从省级层面分别对4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6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曝光。同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功虚做、应付造假等问题进行了问责。
海北藏族自治州纪委除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里增加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先后两次对各县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大大增强了各级干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责任意识,达到了倒逼办案的良好效果。
西宁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直接查办、约谈交办、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在土地流转、惠农补贴、旧城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前不久,一位因监督责任不力的县纪委书记和一名因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分管副县长在受到海东市纪委问责后感慨道:“谁‘掉链子’问谁的责。” (青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