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农民工所想 急农民工所急

18.01.2016  11:20

        2016年1月14日下午四时许,十多名当事人来到化隆法院立案庭,分别递交了各自的诉状。经审查,才知这十多名当事人原来都是农民工,他们于2013年5月在被告(包工头)所承包的共和之玉树(结古)公路一期工程B2标项目部防护工程处打工,主要从事修建水渠和档墙。工程完工后被告只给付了部分工资,尚欠近四万元工资至今未付。由于多方讨薪无果,十多名农民工才通过诉讼渠道依法维权。

        此时正是三九天,窗外天寒地冻,而这些农民工又从200公里以外的湟中县乡村费尽周折赶到化隆法院。看着这些农民工被冻得通红的脸庞和忧郁的神色,我院法官决定立即将此案导入绿色通道,当日登记立案,并缓交诉讼费。同时,立即给二被告打电话,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性,通过长时间的沟通和交流,被告答应立即来法院应诉。下午约六时,二被告从西宁按时赶来。通过绿色通道,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这起拖欠近三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案终于达成了还款协议,得到了圆满解决,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审判资源。晚上九点,这十多名农民工拿着盖有法院印章的调解书高兴地连声道:“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谢谢你们,谢谢你们。

        法官后语:绿色通道的主旨是:1、当事人可以缓交诉讼费用;2、在保障双方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可以速审速结。按照法律规定,农民工工资拖欠案须一人一诉,这是为了既保障农民工个体的诉权,也是为了防止包工头借农民工名义索取工程款。近几年来,随着中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的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仍然易发多发。建议政府各职能部门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依法行政、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主动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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