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实施意见着力提升乡镇政府服务能力
20.09.2017 20:29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一是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科学划分确定乡镇类别、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划分县与乡镇事权范围,着力解决乡镇政府权责不对等的问题。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要依法下放乡镇政府,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二是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强化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多种渠道,加大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三是提升乡镇政府社会服务管理能力。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乡镇政务公开和应对公众诉求处置能力,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参与、评价通道和权益保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能力,提高乡镇治理法治化水平。四是强化乡镇政府民生救助保障责任。做好困难群众托底线、救急难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服务,做到应救尽救,精准施救。强化乡镇政府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责任,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 及自我保护有效衔接。五是增强乡镇政府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加快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明晰农村资源资产权属。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牧业产业布局,扎实开展精准扶贫,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事动能力,激发农牧民群众脱贫致富和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六是提升乡镇综合保障能力。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省级财政支撑乡镇发展的综合保障能力。稳步推进乡镇机关“八有”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乡镇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建立符合乡镇特点的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倾斜政策,建立乡镇干部定期轮训制度,提高乡镇干部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实施意见》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四个转变”深入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落地生根,提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明确了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
编 审:王伟 编 辑:陈益刚 供 稿:刘志德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0.09.2017 20:29
我省出台实施意见 补齐乡镇政府服务短板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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