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 传承创新本土戏曲艺术 推动青海戏曲艺术繁荣与发展
戏曲艺术在我省群众基础深厚,平弦戏、藏戏等本土戏曲的发展更是方兴未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我省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发展工作,促进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按照“立足河湟、植根民间、分类指导、兼顾发展”的要求,推动青海戏曲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具体要求,在“十三五”期间,推动青海平弦戏、青海藏戏等剧种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培养一批青海戏曲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青海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指导与扶持,大幅提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
作为新时期我省首个戏曲专门文件,《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1月至2017年12月,由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牵头,全面开展戏曲剧种普查,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戏曲剧种近期和中长期保护计划,加大对群众基础深厚的外来剧种的支持力度,加强我省戏曲保护与传承,打造特色品牌;重点扶持我省特色戏曲院团发展,打造“西部京剧”和“黄南藏戏”品牌,加快平弦戏剧种的成熟与完善;结合“文化进村入户工程”,资助基层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大力培养优秀人才;创作一批具有青海特色的戏曲剧目,加大剧本创作扶持力度;实行政府购买戏曲演出服务;逐步建立学校戏曲教育与戏曲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保障机制;畅通引进优秀戏曲专业人员的通道,逐步完善戏曲人才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强全省戏曲研究队伍建设,营造保护与发展戏曲的良好氛围;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扩大戏曲社会影响力,齐心协力开创青海戏曲艺术发展新局面。(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