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成效显著 两年追回“跑冒滴漏”医保基金8564.54万元
自2018年年底以来,全省医保部门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186家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2803家,其中医疗机构1535家,药店1268家。取消定点医药机构28家,暂停医保服务协议458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3065家次,行政处罚11家,追回“跑冒滴漏”医保基金8564.54万元。根据参保群众报案线索,精准查处医保违法违规案件33起、惩处定点医药机构33家。这是11月9日记者在省医疗保障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消息。
据了解,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底挂牌成立以来,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严厉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与审计、公安、卫生健康、财政、税务、药监7部门共同建立打击欺诈骗保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线索联合开展检查、联动处罚,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违法医药机构实行联动处罚;建立医保基金省内飞行检查制度,定期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核查;制定基金监管举报线索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举报线索接收、受理、处置、办理等环节和流程规范,保障举报人员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
同时,制定出台《青海省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500万元省级举报奖励基金,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全省共聘请892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医务工作者和参保人员等组成的医保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监督。连续两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打击欺诈骗保为主题的医保政策宣传月活动,编辑出版了《青海省医疗保障政策问答》《青海省医疗保障典型案例选编》,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先后曝光169家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为推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展开,省医疗保障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7个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欺诈骗保死灰复燃,巩固治理成果。(李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