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
我国粮食市场“倒挂”现象突出,农产品价格补贴已接近WTO“黄箱”补贴规则上限,托市收购越来越难以为继。调整粮食收购价格,既不能简单地减少财政补贴,直接要求国内大宗农产品价格与国际接轨,也不能脱离实际地减少小规模农户种植,片面追求规模效益。必须统筹考虑,稳妥施策。要探索对市场扭曲作用小、指向性更精准、操作性强且符合 WTO规则的支持保护政策,同时支持保护农业的目标。
今年,国家下调了玉米临时收储价格,每斤下调0.13元,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保持不变。这一调整,既符合当前的农情粮情,也向市场表明,国家价格补贴手段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对农民的支持保护将在继续加大力度的同时,更加科学合理。
改革是必须的,补贴是必要的。玉米临储价格下调约10%,对农民收入确实有影响,尤其对主产区粮农。相对于小规模经营农户,每户种植3至5亩,玉米收入下降有限。对规模种植大户,直接卖粮收入将会明显减少。不过,由于国家政策新增项目、补贴等开始向规模种植大户倾斜,同时规模种植户在粮食品质、加工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价格下调对总收入的影响。
当前,粮食市场呈现国内外价格倒挂、主产区与主销区价格倒挂、原粮与成品粮价格倒挂的复杂情况,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势所必然。从国际竞争看,托市价格面临“天花板”。国家从2004年起先后对稻米、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从2007年起对玉米、大豆、棉花等实行临储政策。2008年以后,托市价格年年上涨。2011年以后,国际粮价持续下降,导致国内外农产品价差扩大和进口压力增加。去年,我国粮棉油糖等农产品国内价格均高于国外产品配额内进口到岸税后价。按照WTO的“黄箱”补贴规则,我国直接影响农产品价格的补贴不应超过8.5%,目前已接近这一限定。
来源:中华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