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新政6月16日实施
青海70岁以上老人近30万老龄化面临四大困局 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六方面政策助推养老事业发展
“人人都会老,家家都有老人”这是社会上每个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所以,养老问题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虽然目前我国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但缺政策、缺制度、缺资金、缺少养老新观念等问题依然存在。面对如此的养老现状,我们该如何养老?
【现状】
青海70岁老人近30万
据调查,2009年,我省60周岁以上人口首次突破10%,标志着我省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省老龄部门统计测算的数据,到2013年末,全省老龄人口达到63.53万人,占总人口的10.99%;到2015年,老龄人口将达到67.66万人,占总人口的11.51%;到2020年,老龄人口预计为79.20万人,老龄化率预计为12.98%。
从全国情况对比看,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略低于全国平均14.8%的水平,大概低了3.8个百分点。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在西部五省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排名倒数第二。
全省70岁以上老年人有29.67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有6.89万人,90岁以上老年人有5073人,100岁以上老年人有180人。
【特征】
西宁老龄化明显突出
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预计到2020年,我省老年人口每年增速在3.2%,每年净增老年人1.5万人以上。但是老年人口发展却不平衡,在省辖的8个市州中,省会城市西宁市及其周边的海东市,其老龄化程度已分别达到了12.81%和11.55%,高出全省10.99%的平均水平,而且两市的老年人口占到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71.7%,特别是西宁市,输入性人口老龄化特征非常典型,吸引老年人聚集养老的“洼地效应”很明显。青南牧区三州平均老龄化程度只有8.57%,环湖三州是8.34%。从城乡角度来对比,全省老龄人口约56.5%集中在农村,农村的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需要日常生活照料的老年人比例持续上升。
【问题】
老龄化面临四大困局
困局一:未富先老
我省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全省“三无”“五保”老年人有2.5万人,纳入城乡低保贫困老年人有9.2万人,贫困老年人有11.7万人,需要政府提供兜底性养老服务以及提供养老服务补贴的贫困老年人数量较大,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
困局二:未备先老
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截至目前,全省有社会养老床位13991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服务床位22张。在城镇,建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48所、民办养老机构3所、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17个;在农村牧区,建成农村敬老院167所、农村互助幸福院414个。总体上看,这些服务设施都处于较低建设标准和服务层次。养老服务信息化设施建设刚刚起步,老年文体娱乐、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产品用品等养老服务行业有待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还很不健全,属于典型的“未备先老”。
困局三:力量薄弱
硬件薄弱:目前53家具有养老功能的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和其他专业养老机构中,民办的占5.6%。全省现有的13991张社会养老床位中,民办的床位仅占5%左右,全省3000余家社会组织中,没有1家专业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一直以来,我省只有公办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面向城镇“三无”老人开展社会福利服务,农村的敬老院也只收住“五保老人”,在用的多数养老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还仅限于老年人生活护理方面,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偏低、招聘招考难度较大、专业服务能力较弱。
软件薄弱:针对老年人十分需要精神慰藉、医养融合、文化娱乐等服务内容还较少,老年医疗康复、老年休闲娱乐、老年旅游、老年产品用品等相关老年服务产业开发不够。全省养老服务供给能力还比较弱,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困局四:发展缓慢
养老服务业属于前期投入较多、专业人才需求大、回报周期较长的行业,加之现阶段老年人实际消费支付能力有限,使得民间资本参与意愿不高,养老服务市场发展缓慢。而我省目前无论是市场环境还是政策、标准的配套尚难以支撑养老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应对】
我省重磅推养老新政
2014年5月9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将于2014年6月16日施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新体系。
●一个体系
【新政解读】7年之后,我省养老服务领域要基本建成一个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支撑,并且是功能齐全、数量充足、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一个产业
【新政解读】建设现代养老服务业为方向,以市场为主力军,推动以老年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老年教育、金融服务、旅游休闲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
●一条主线
【新政解读】这条主线就是改革的主线。改革的亮点反映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主体作用的发展思路,努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区分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提供不同供给模式的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公有(建)民营。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应稳步实行公有(建)民营。加强农村牧区乡镇敬老院建设和功能改造,逐步将其扩展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出了许多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运营补贴等购买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
●六方面政策
【新政解读】投融资政策: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业;土地供应政策: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成本;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成本;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落实老有所养原则;完善从业政策:吸引和聚集一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完善公益慈善政策:营造一个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未来】
七年后我们如何养老
●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35张以上
达到标准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村。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20%以上。各县建有1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省内主要城市市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础养老服务基本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同时2020年将实现各类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持证率达到100%。
●90%左右的老年人可居家养老
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城乡、区域、行业的养老服务资源,倡导家庭、个人依法承担养老责任,不断满足各类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托底服务,基本满足政府供养对象的养老服务需求。建成实施“9064”基本养老模式,即:90%左右的老年人可居家养老,6%左右的老年人能得到社区养老服务支持,4%左右的失能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同时民办养老单位将会得到更多优惠扶持,包括投融资、土地供应、优惠收费、政策扶持、从业人员等多方面的利好政策。
●将有一批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
推动以老年生活照料、产品用品、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娱乐、老年教育、金融服务、旅游休闲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省机构养老、社区和居家生活照料、护理康复及相关养老服务提供8万个以上就业岗位。规划建设若干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发展一批富有创新活力的养老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知名品牌,培育若干养老服务示范企业(单位),形成一批产业集群。
●敬老爱老助老在全社会更流行
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评价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管理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咨询、康复护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敬老、爱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