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养老服务发展将有六大转变
●兴建一批面向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基地、老年人住区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打造本地化的养老服务品牌
“孩子们不在家的时候,真的能找你们来做饭?”“你们还能按摩、买菜?不用去养老院?”……9月26日上午,由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老龄委和西宁市政府共同组织开展的2015年“青海省养老服务惠万家”宣传活动在省城中心广场举行。省内五十多家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并宣传。活动现场,不少老年人主动上前咨询最新的养老政策和服务项目,从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到如今逐步接受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少老年人养老观念不断转变,我省养老事业也在一步步向前发展。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是万众所盼,更是我省65万老年人的心声。活动现场,据省民政厅主要负责人介绍,今后我省发展养老服务,将出现六大转变——
●在发展规划方面,我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将由过去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集中地区向社会老年人口密集地区转变,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不仅会重视建设养老机构,也会同步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在发展目标方面,将由单纯的政府兜底性养老服务向多层次多样化的社会养老服务转变。同时,兼顾居家养老、社区为老服务和机构养老三个服务领域的协调、健康发展。
●在服务对象方面,将由过去只保障“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的兜底性基本生活保障向服务全社会老年人的普惠型老年福利转变,更加注重满足全社会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在服务内容方面,将由过去的简单生活服务向人性化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人文关怀、老有所乐等养老服务转变,更加注重发展与老年人生活、医疗、教育、文化、旅游、专用产品用品等产业,确保老年人有尊严、有质量的晚年生活。
●在投入机制方面,将由过去的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投入为主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凸显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地位。
●在经营方式方面,将由过去的政府直接经营,向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为主转变,政府只负责保障兜底性服务对象,一部分特困老人和全部的社会老人将主要由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养老服务。政府将致力于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依法监督管理养老服务业。
与此同时,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还在积极研究制定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办法、促进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将在西宁市、海东市等省内气候条件较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备的地区,择地兴建一批面向社会老人的养老服务基地、老年人住区,以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兜底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能力水平,为政府供养对象提供基本的养老服务。
此外,还将重点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使老年人和家庭受益。在西宁市、海东市两个试点城市,我省将推进养老服务城乡全覆盖、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困难老人和社会老人全覆盖;在牧区,重点推进“代养服务”,同时,兼顾一般社会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企业连锁经营,打造本地化的养老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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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一个电话、生日一份礼物、每周一桌好饭、早晚一声问候、外出一句叮咛、娱乐一起陪同。呼吁每位儿女作表率,彰亲情,显孝行,以身作则教育下一代从小养成敬老、养老、助老的好品德……在9月26日的2015年“青海省养老服务惠万家”宣传活动中,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向全社会发出倡议,重视老龄问题,弘扬孝道文化,凝聚社会力量,加快打造老年民生升级版。
倡议书中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敬老、养老、助老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基本要求。我省各族人民孝亲敬老的优良美德代代相传。为此,倡议全社会形成更好的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增强敬老、养老、助老的法律意识,体现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文明,敬老、养老、助老要从我做起,从孝敬自己的父母做起,从具体事情抓起。呼吁广大青年要通过志愿者、义工等形式,对有特殊困难的老人提供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服务;有条件的居民要走进养老机构、孤寡老人家庭,关心和帮助困难老年人,实心敬老,用心助老,真心养老,争做敬老养老好青年、好儿孙、好儿媳妇、好女婿、好公民,让老人生活得更加美满、更加幸福。
同时,也呼吁各涉老养老机构和组织,各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承接单位,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老人解愁的坚定信念,善待老人、用心服务,努力推进本机构、本组织的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和单位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为老年民生升级版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周建萍 马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