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相关政策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实惠
健全家庭赡养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服务力度……为了做好我省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让老年人享受到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近日,我省出台了关于制定和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我省立足老年人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使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促进社会和谐。
尤其是按照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原则。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牧区倾斜配置力度,提高农牧区老年人照顾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兼顾不同年龄特点,重点关注高龄、失能、贫困、伤残、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我省将重点健全家庭赡养政策,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在省内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法律援助、文化体育、交通出行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包括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
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包括健全完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制度、资助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等。
从多方面加大社会服务力度,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以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为主体,三级医院为补充,与辖区内各类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根据需求在合作的养老机构设立分诊点或医务室;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为有需求的社区老年人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提供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魏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