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

26.11.2014  12:18

      近日,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青海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结合《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和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青海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

      《职责》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要求各成员单位制定本系统艾滋病防治规划、监督评估方案和本部门艾滋病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发挥本部门、本系统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优势,承责履职,推动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职责》明确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与研究制订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指导与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参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调研和督导;落实省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议定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