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级法院公开开庭审判案件比例达到80%
我省各级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改革机制创新,紧紧围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公开是国家政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也是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省各级法院依托法院门户网站、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全程公开,通过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建立网站、开通微博,公开重大案件审判等措施,全面实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八公开”。并通过向社会公告立案条件、诉讼流程、诉讼费用标准、案件名称、案号、案由、立案日期等立案信息,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与此同时,我省各级法院健全司法公开管理运行机制,对开庭案件使用“数字法庭”系统,对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以数字形式集中存储、定期备份、长期保存,方便当事人依法查阅庭审音像记录,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审判公开的创新形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民主。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上下法院之间、异地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立案、审判与执行部门之间的执行信息公开,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
推进司法公开对于促进全省法院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确保司法公正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案件46844件,办结43870件,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年上升11.9%和9.2%。在案件量大,类型增多,法律关系复杂,矛盾对抗性强,办理难度、敏感度增加的情况下,案件经一、二审后,当事人服判的占98.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公开开庭审判案件的比例达到80%。
据统计,近五年来,在最高人民法院每年公布的全国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分析报告的26项指标中,我省法院有10余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