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残疾人“零距离”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我省启动“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品牌建设
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省司法厅、省残联于近期在全省联合启动“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
此次品牌建设工作将重点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精准服务,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将全省建档立卡残疾人全部纳入法律服务对象范围,并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行对行动不便且有法律需求的残疾人实行“一对一”综合包户服务模式,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与残疾人集成帮扶对子,按需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公证、司法鉴定、辩护等法律服务。建立“一户一档一策”精准化“家庭医生”式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援助工作程序,做到残疾人享受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着力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另据了解,此次品牌建设工作还将从探索创新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新机制、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品牌活动、落实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双考核”制度、加强基层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等方面工作入手,着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全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残疾人对法律工作的满意度。同时,重点推进已建立的43个县级以上“残疾人法律服务维权岗”规范化建设。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残联维权部门按照“六个一”创建标准(即:开通一个残疾人服务窗口、开辟一条无障碍通道、设立一个残疾人免审查绿色通道、印制一张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有一部残疾人轮椅和拐杖、摆放一套便民服务箱),深化残疾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让更多的残障人员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依托“残疾人法律服务维权岗”,树立一批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职业规范,提供符合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 ( 于瑞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