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保障饮水安全

11.10.2014  18:46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人体每天不可或缺的饮用水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近年来,我省水利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多措并举,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扎实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为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以法规体制建设为纲,让水源保护有法可依。为切实加强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我省水利部门积极开展并完成了水源地保护立法调研、论证、听证等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完成了《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研究报告》。2012年3月28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青海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并予以公布,于 2012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的出台为我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也为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饮水安全提供了制度依据。

  以谋划顶层设计为要,让水源保护有序推进。针对我省过去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缺少系统规划的现状,为有序推进水源地保护,省水利部门强化了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顶层设计。自2006年开始,先后编制完成了《青海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青海省重点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二五”规划》、《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总体计划(青海省)》,通过规划的编制实施,掌握了水源地保护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水源地保护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为水源保护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前期支撑。2014年水利部门公布了《青海省重要及一般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第一批)》,为今后水源地分级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制定并发布了《青海省水利厅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以实施保护工程为主,水源保护初显成效。自2007年以来,我省水利部门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西宁市黑泉水库水源地、民和县西沟林场水源地、海晏县麻皮寺水源地、贵德县岗拉湾水源地等18余处水源地实施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了水源地物理隔离工程、水源涵养工程,开展了警示宣传措施和水源地监管措施建设,共实施网围栏约150公里,植树种草三千余亩,警示牌40余块,安装水量计量设施十余套。通过项目实施,水源地涵养能力明显提升,水源地周边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水源地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群众和社会水源地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以水量水质监测为辅,让水源保护有迹可循。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始于1999年,先后对西宁市四水厂、五水厂、六水厂、七水厂、多巴水厂和格尔木市二水厂开展水质监测,每年监测12次,每月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水利部。为确保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水利部门于200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了全省第一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八项,实现了黑泉水库水源地水质实时监测,保证了水源安全。

  通过加强水源保护,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良好状态,2013年监测河流代表河长10086公里,年度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河长9740.1公里,占总评价河长的96.6%;所监测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质优良。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