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 鼓励社会办医

03.01.2018  07:31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青海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在坚持基本医疗公益性的基础上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放宽社会办医的“准入门槛”,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形成多元办医新格局,满足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方案》提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机构医生、护士等专业人员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居民提供签约服务,在转诊、收付费、考核激励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签约服务享有同等待遇。鼓励诊所、医院、商业保险机构之间深度合作,打造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体。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支持和鼓励发展各类商业健康保险,增强与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互补,夯实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执业保险。

  《方案》提出,支持社会力量进入眼科、骨科、儿科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鼓励投资者建立品牌化专科医疗集团、举办有专科优势的大型综合医院。鼓励社会力量以名医、名药、名科、名术为服务核心,提供中医特色优势明显、质量上乘的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推动发展多业态融合服务,促进医疗与养老、医疗与旅游、互联网与健康融合,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体育医疗服务。

  《方案》要求,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条件或证明材料。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次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