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
5月12日,青海省征兵办公室和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2016年我省的大学生征兵工作。
今年,我省将在全省各大高校征兵,有意向报名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在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届大学毕业生预征对象应征入伍时享有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大学生入伍的士兵可以被选送到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队服役,发挥大学生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需要。
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进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在校大学生入伍的,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姚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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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5月12日,青海省征兵办、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军区副司令员昂旺索南、省教育厅厅长王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军区参谋长韩光忠主持。会议主会场设在省军区机关,各军分区(警备区)、武装部设分会场。
会议学习传达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座谈会暨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回顾总结2015年度全省大学生征兵工作情况,深入分析面临矛盾问题,会议指出,今年我省大学生征集比例力争达到28%以上。
会议强调,各级兵役机关要把大学生征集工作作为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征兵办公室的整体效能,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和属地高校,全力抓好工作落实。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心往一块合、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聚力攻关、各司其职、良性互动的局面。要坚持廉洁征兵,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大学生征兵工作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局、各高校要迅速行动,抓紧部署,切实做好征兵宣传动员,确保我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完成任务目标;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督查机制,促进工作落实。 (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