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善政策减轻参保就医负担

06.08.2018  10:31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调整省级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职工就医负担。

  据了解,本次政策的调整,是在对近几年省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基金运行情况做深入调研、摸底、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基金结余水平等因素,经过精心测算、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后研究出台,旨在确保省级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通知》对省级职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中乙类项目、血制品和吸氧制品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下调了10%;将高值耗材的最高限额调整提高到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