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临床用药进行重点监控
03.08.2016 22:37
本文来源: 卫生厅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降低不合理药品费用,近期,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医院临床用药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7类药品使用进行重点监控。
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医疗机构制定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7类药品重点监控药品清单,并进行跟踪监控。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市、州卫生计生部门对医院临床用药实行动态监测,建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机制,各医疗机构要完善临床用药定期监测、超常预警、定期通报。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大对重点监控药品的管理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各医疗机构要自查整改,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督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对三级医院督查和对各市(州)的抽查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和整改不到位的,召集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摘自8月3日西宁晚报第12版)
本文来源: 卫生厅
03.08.2016 22:37
“青海学者”赵生秀捐建“护理关爱基金”
为支持省人民医院护理学科建设、发展以及人才培养,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