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停考自学考试部分专业

06.10.2016  20:37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为适应经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变化,优化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推进自学考试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的通知》(考委办函〔2015〕3号)精神,省自考办对全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专业报考情况进行了梳理统计,拟停考近年来报考人数极少、报考规模持续萎缩的部分专业,并拟定了停考专业的过渡办法。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证广大考生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省自考办将停考专业有关事宜在青海新闻网、青海羚网、青海省教育厅官网、青海招考信息网、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予以公示(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停考专业和过渡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青海省自考办反映。联系方式: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学考试处,电话:0971—6303983,传真:0971—630430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