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重新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

16.06.2014  09:31

  青海新闻网讯 为及时掌握西宁地区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变化情况,为制定新的收费标准提供依据,近日,省发展改革委派出成本监审工作组,对青海省六一幼儿园等六家公办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予以成本监审。从监审情况看,由于单位性质、隶属关系、编制定员、财政拨款、收费标准不一,各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差异较大,总体呈逐年上升趋势。

  我省现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由于收费标准较低,财政拨款有限,幼儿园必须依赖收费弥补经费不足。为了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各幼儿园一方面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经费及专项拨款,控制正式在编人数,长期大量聘用临时人员,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另一方面在国家核定的标准人数基础上进行扩招,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设了新的收费项目,以增加事业收入。

  通过此次监审反映出以下问题,幼儿园为增加收入而扩招,入园人数超出国家核定标准,使幼儿的教学、保教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教师的劳动强度较大,影响学前教育的质量,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财政拨款加收费收入仍然无法弥补事业支出,个别幼儿园借支发放教师的工资,拖欠教师应享受的部分津贴,聘用人员工资水平较低,与正式员工不能做到同工同酬,直接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由于财政拨款方式不同,部分幼儿园依靠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来增加收入,导致各幼儿园之间收费政策的执行存在较大差异。

  省发展改革委通过此次成本监审工作,初步掌握西宁地区幼儿园生均培养成本变化情况,这将作为科学制定调整收费标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