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间投资增速由负转正
今年以来,面对民间投资连续出现负增长的新情况,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号)要求,迅速行动,迎难而上,密集出台政策措施,全力以赴促进民间投资工作。成立了青海省促进民间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和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了“一个意见”、“三个责任清单”、“五个配套措施办法”组成的“1+3+5”政策措施,召开了全省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集全省之力促进民间投资企稳回升。各级政府逐行业、逐地区梳理摸底民间投资情况,强化对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民间投资项目、工业民间投资项目“三张清单”的调度,逐项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各地区、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2次集中督导检查。结合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对民间投资政策落实、项目推进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了督导督促工作。
经过不懈努力,1至9月,全省民间投资完成919亿元,同比增长4%,增速较去年同期高9.8个百分点,较一季度和上半年分别高20.6和17.8个百分点,自去年7月份至今年8月份连续14个月负增长后,实现了“企稳回升、由负转正”,房地产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等主要行业民间投资大幅增长,制造业民间投资降幅进一步收窄,投资活力进一步显现,投资信心进一步提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整治,进一步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抓好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着力增强民间投资内生动力,全力以赴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