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间投资领域不断拓宽
促进民间投资加快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近年来,结合省情实际,我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全面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范围,加强民间投资项目建设,全省民间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我省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放宽民间投资的领域范围,大力拓展民间投资的发展途径,进一步提升民间投资的主体地位。根据这个“实施意见”,青海对国家已明确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其他行业和领域,面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其中包括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以及旅游业等。“实施意见”还为民间投资开通“绿色通道”,明确了针对民间投资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出凡符合《国家产业振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的民营企业发展项目,我省各有关部门将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和补助,项目贷款原则上给予三年贴息。同时,对民间投资兴办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福利机构,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将按照划拨国有土地方式供地。
如今,随着国家对民间投资准入领域逐步放宽,以及国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民间投资的行业和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全省民间投资领域覆盖了国民经济各个行业。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从民间投资分行业占比看,2015年,全省民间投资中,制造业、房地产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比最高,分别为37.1%、30.1%和11%,3个行业民间投资的比重接近80%。其次是采矿业和农林牧渔业,占比均为4.8%。可见,行业集中表现突出。从民间投资分行业占同行业投资占比看,房地产业、制造业、住宿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金融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和建筑行业的占比都在20%以上,前五个行业的占比甚至都超过了40%。(解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