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产生首批法官助理

02.06.2015  14:44
核心提示:   记者5月22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按照改革试点方案,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开展法官助理

   记者5月22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按照改革试点方案,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积极开展法官助理选任。通过严格的选任程序,近日,两个法院各任命16名法官助理。

  根据《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法院开展人员分类定岗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审判工作规律和岗位特点,法院工作人员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法官助理是审判辅助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法院首批法官助理任命,对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