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促进科技人才队伍成长
近年来,我省建立了有利于激励自主创新的人才奖励制度,采取了一系列的鼓励人才培养措施,促进了我省科技人才队伍的成长。目前,全省科技活动人员达到20822人,R&D研究人员为4684人,包括中科院院士2人、工程院院士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80人,省级优秀专家195人,省内学科带头人302名,青海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30个。
一是积极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才。我省形成了每年度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的制度,今年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表彰奖励了1项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人共同获得,奖金50万元)、1项青海省科学技术国际合作奖、29项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有效激发了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
二是通过科技项目支持人才培养。在今年立项的273个省级科技项目中,将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指标,预计项目完成后培养人才1615名。同时,专门设立培养青年科技人才的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今年已支持年轻博士申报的项目24项,资助240万元。
三是通过科技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签署了青海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合作协议,利用青海省盐湖科技资源集中的优势,针对制约柴达木盐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重大关键科学问题,共同出资设立“柴达木盐湖化工科学研究联合基金”。双方在2013年至2017年五年期间,每年各安排1000万元投入此联合基金,用于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培养盐湖科研人才,不断提升盐湖科学研究水平和产业的原始创新能力。
四是加大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落实力度。对于我省现行鼓励科技成果、专利转化等政策,如“以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占股比例由双方共同商定”、“成果(专利)持有单位最高可以从技术转让(入股)所得的净收入(股权)中提取7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发明人)”、“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领军人才,经省有关部门评审,在享受现有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省科技资金给予50—100万元项目启动经费”和对科技人员停薪离岗创业、在职创业等支持政策,认真抓落实,保护科技人员的正当利益,鼓励科技人员合法致富。
另据了解,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为主体,采取科技项目资助、股权激励与平台支撑相结合等措施,着力推动高层次人才向企业聚集。加大对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的支持力度,以特色优势产业和培育新兴产业为重点,扶持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按照“人才+项目+基地”的模式,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