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缓解用地矛盾深化土地改革的破冰之举
我省施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新政策问答(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有效利用城乡土地资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缓解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足,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土地管理领域的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引起了各方的关注,为此我报就有些政策情况采访了省国土资源厅相关处室,他们就这项新政策的情况进行了解读和解答。
问:起草《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实行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改革有要求,需要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市场有需求,需要不断完善,逐步规范,这是我省缓解用地矛盾,深化土地改革的破冰之举。
因为就全国和国家层面而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土地供需矛盾成为制约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以前的管理制度亟待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包括土地等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重要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城镇化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对推进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需要我省在这方面积极改革探索。
同样,就我省而言,当前我省步入了经济加快发展,产业加快转型的新阶段,特别是随着东部城市群、工业园区和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的发展,建设用地呈刚性增长,用地指标严重不足,许多经营性项目落不了地,业主盼望早日解决;另外,我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较为粗放,布局散乱,相对破旧的村落和落后的基础设施亟待改善,农民盼望政府通过有效的资金支助进行旧村庄整治改造,建新村、新房,复垦腾出的建设用地为耕地,腾出指标,流转出去,变为资金。为解决这对矛盾,近些年我省探索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但由于项目资金不足,激励措施不够,缺乏动力和活力,效果不甚理想,需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新方式。
在这种背景下,省国土资源厅集思广益,赴全国先进地区学习城乡要素流转先进经验,在省内外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探索性的提出了建立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有偿使用制度。
这次出台的这个新政策,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双轨运行,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对重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循环经济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用地计划配置土地指标,对商服、商品房、加油(气)站等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配置土地指标,从而缓解土地指标不足,推动城乡土地要素的有序流动,同时为美丽乡村建设筹集资金、增添动力。(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