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荒漠化及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减少
根据国家林业局2015年12月29日公布的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截止2014年底,我省荒漠化土地面积1903.5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26.4%;沙化土地面积1246.17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7.3%。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全省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5.1万公顷,年均减少1.02万公顷,年减率0.05%;沙化土地面积减少5.7万公顷,年均减少1.14万公顷,年减率0.09%。
多年来,我省各级林业部门通过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和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及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等国家项目的实施,提高了防沙治沙建设成效。“十二五”期间,共投资91132万元,完成防沙治沙面积43.58万公顷,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防沙治沙的各项任务,为促进我省沙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自2013年国家启动封禁保护区试点项目以来,全省共完成8个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试点,封禁保护面积53.83万公顷,完成投资14000万元。“十二五”期间,我省格尔木市、都兰县、贵南县、共和县、海晏县5个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共完成治沙造林面积3380公顷,完成投资1500万元。示范区建设已步入了重规模、求效益和快速发展的新阶段,群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建设,在树种配置、治理模式、治理技术等方面系统总结,探索出不少适合我省高寒干旱区荒漠化特点的防治技术和治理模式,做到了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的有机结合。
同时,国家沙漠公园试点建设进展有序。自2013年以来,我省编制完成了贵南黄沙头、海晏克土、乌兰金子海等8个国家沙漠总体规划,并经国家林业局审定通过,作为我省“十三五”期间的储备项目,待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开展相关建设工作。
为加大沙区生态保护力度,我省各级林业部门积极组织各沙区县开展了防沙治沙“执法年”执法检查活动和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督查工作,强化了各级政府、林业部门对防沙治沙执法工作的认识和了解,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的职责,对于加强沙区防沙治沙工作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同时,各级政府、林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防沙治沙宣传力度,提高了全民生态意识,为推进防沙治沙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