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试点公务员平时考核

12.04.2015  21:51

  建立公务员科学评价机制,是全面客观评价公务员德才表现和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依据,为此,我省确定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地税局等7个单位和西宁市为试点单位、地区,同时,海西州、黄南州也确定一个县(市)和一个乡(镇)进行试点。4月10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成立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领导小组,部分单位制定了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考核原则、对象、内容、指标、程序、方法、结果使用等方面对考核体系的框架进行了制度设计。考核内容和岗位职责相结合,指标设置基本达到可量化、可检验、可比较。德令哈市根据岗位职责,围绕“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内容,设置了政治品德、执行能力、工作积极性等15个共性评价指标,并制作了《平时考核评价量化表》。试点地区和单位按照“个人纪实、领导评价”的考核方法,规范考核程序,按照6个步骤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即:确定考核指标、工作纪实、领导审核评鉴、确定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汇总考核情况。有的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简化了操作,增强了透明度和公信度。
  我省试点单位和地区将按照“试点先行、实践探索、总结经验、全面推行”的原则,落实试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平时考核试点工作4月份入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