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进行时

14.02.2020  21:16







        刘某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定于春节后开庭审理。节后,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期,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因诉讼产生人员流动和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承办法官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决定通过“云间”互联网法庭进行在线开庭。

        2月12日,在本院审管办工作人员的技术支持和帮助下,彭家寨人民法庭“云间”互联网法庭首次上线,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在自己的办公室,通过“云间”互联网法庭进行线上审理,而双方当事人则分别在各自家中及办公室通过电脑或手机,远程视频参加了审理活动。

        庭审开始前,法官助理通过手机微信指导双方当事人下载、安装“云间网上庭审系统”客户端,使用会议号登录“云间”法庭平台参与互联网网络在线审理活动。在约两个小时的审理过程中,各阶段程序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核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未因技术、网络问题发生卡顿。书记员在庭审界面中同步录入法庭笔录,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线上核对、修改笔录。最后,承办法官在庭审界面发布签名二维码,承办法官、书记员及双方当事人分别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完成法庭笔录的签字确认。

        在当前的疫情形势下,既要减少当事人往来法院,又要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互联网跨域“云间”法庭的运用正是我们践行司法便民理念的具体措施,当事人通过视频参与线上审理,真正享受到了法院信息化建设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