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71户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湟源县法院司法为民纪实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崔永焘 报道)看着长势不错的庄稼,湟源县巴燕乡莫合尔村村民老铁脸上露出喜悦的表情“得亏湟源县法院主持公道,帮我们71户农民讨回了土地租赁费,这才让我们有钱买化肥、种子……”这一切,得从今年3月说起。
今年3月,湟源县巴燕乡莫合尔村71户农民眼看着春耕在即,可是因为手中没钱,买不了种子化肥,有的人还急出了一嘴泡。让这些村民心里最不痛快的就是手头紧,可是有的人就是欠钱不还!早在2013年,71户农民与当地种植胡萝卜的范某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把自家的土地租给范某种植胡萝卜,说好的是收了菜就付钱,眼见着范某的胡萝卜长大、收获又卖光了,可就是不见“范老板”有付钱的意思,大家一遍遍跑去催要,总是被搪塞回来。春耕前夕,大家又跑去范某家里去催款,仍然拿不到一分钱。
犯了难的农户们一商量,决定去“公家”告“范老板”。朴实的村民不知道该怎么样去打官司,最关键的农户们是听说打官司还得交钱,还得花钱请律师,钱没讨呢,又得往外掏钱,总不是件痛快事儿。大家一合计,干脆到县上问问,有没有不花钱就能讨回公道的办法,国家不是有法律援助吗?
湟源县法院院长张勤太听说有一群农民因为要讨回土地租赁费没钱打官司的事之后,皱起了眉头,马上就要春耕下种了,农时不等人啊!马上决定:帮帮这些农民。
湟源县法院在充分了解事情原委后讨论决定,迅速派出两组工作人员,一组以拉拉口法庭法官为主,指导71户农民开展诉讼,并对农民进行土地租赁法律法规和诉讼事项进行阐释;一组以执行人员为主,对当事人范某进行调解和说服教育,督促范某筹款还账。
湟源县法院根据事实,决定当事农户缓交诉讼费用,开庭审理了案件,判决范某应当履行协议,如数支付71户农民土地租赁费。
判决书发出去之后,湟源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开始了艰难的执行。被执行人范某再三拍着胸脯表示,主要是手里没有钱,不然早就把钱给那些农民了,不过会尽快想办法筹钱还账。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以坦承的心态去做范某的工作,甚至去帮范某联系出售一批树苗……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与范某交锋后发现,范某没有说老实话,因为范某名下并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执行人员依法对其直系亲属进行了财产调查,仍然一无所获,面对这一不正常的现象和范某拒不执行的恶劣态度,法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对范某采取司法拘留三天后,范某的亲属将执行款分文不少缴到了法院的账户上。湟源县法院以最快的速度将这笔“救急”钱送到了巴燕乡莫合尔村,兑付执行款的现场,71户农民的感谢声、叫好声、掌声不断……那一刻,法官们笑了,自己的辛苦奔波得到了人民的认可,还有比这更好的表扬吗?
2013年年底,湟源县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清理行动,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等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关注民生、富民惠民”,努力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对28件涉及民生的案件(标的101.23万元)督促执行、依法强制执行,截至目前28件涉民生案件中20件已经自动履行、强制执行完毕,到位资金24.31万元;5件案件执行到位22.25万元,剩余部分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对申请执行人救助5.52万元;3件案件终结执行,彰显了湟源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执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