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未建好 业主频遭装修公司骚扰
近日,在西宁市城东区海亮大都汇买房的几位业主致电海东时报,称他们都在海亮大都汇买了期房,但房子至今尚未建好。可是自从2015年9月份起,他们便频频接到以西宁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嘉和日盛装饰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新千国际旗下的古蓝空间装饰为主的诸多装修公司打进的骚扰电话。每天能接到几个甚至十几个装修公司的电话,且对方话术基本一致:“姐(哥),你好!你在海亮大都汇买了房子对吧?您的房子需要装修吗?我是某某装修公司的顾问……”业主对此深恶痛绝:“我的购房信息,个人信息和电话号码怎么会落入装修公司之手?”记者为此采访了海亮大都汇销售部、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法院相关人员、律师及房地产业内人士。
房未建好 装修公司却频频来扰
“我买的海亮大都汇的房子,即使是一期的房,最快也要等到9月份才能彻底交房。而从去年9月份开始,各个不同的装修公司,就开始给我们业主打电话。”被各装修公司骚扰了大半年的李女士向记者述说她的无奈。记者被其邀请,加入海亮大都汇的业主群。不少购买了海亮一期房子的业主与李女士的困惑一样,每天从上午开始,一直到晚上,在不同时段都会接到不同装修公司打来的电话,通常第一句都是询问业主是不是在海亮买了房,需不需要装修公司,然后还未等到业主说话,便开始自报家门:“我是九创装修的……”
一位女性业主告诉记者,有陌生人加其微信时,发送好友申请直接写着其姓名,她以为是认识的熟人,便通过好友验证。对方加了好友之后,对其生活隐私非常熟知,除了能说出其买了哪栋楼,什么楼层,什么户型外,甚至连她将独自带着孩子两人居住的个人隐私都非常了解。该业主非常担心:“我并没有联系过哪家装修公司,可是为什么他们对我的信息了如指掌?我的孩子在这样的无隐私保护,全透明的生活环境下,其安全有没有保障?”
记者又相继采访了多位在海亮购房的业主以及其他新建小区搬迁居住已一两年的新住户。他们均坦言自己从买房到交房一直深受装修公司的“骚扰”之害,甚至已经侨居新家一两年的住户,仍被部分装修公司的业务推广电话“骚扰”着。
信息时代 个人信息被泄露成常态
不少业主讨论时猜测,买期房,不存在个人信息被物业泄露,那么开发商售房部的嫌疑便是最大的,其次业主的个人信息将由开发商报到房产局,那么房产局售房信息登记部门对于业主个人信息的泄露嫌疑也是有的,另外申请房贷的业主,其信息在银行部门也是有备份的。如果是现房,那么除了开发商售房部和房产局对于业主个人信息可以直接备份和留存外,当小区物业方从开发商那里交接业主信息时,也会有业主信息泄露的嫌疑。
对于大家的猜测,记者曾在今年1月份致电海亮大都汇销售部负责人王经理。王经理表示:“对于业主反馈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件,海亮地产开发商法务部已经对存在电话骚扰业主嫌疑的九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装修公司采取了相应法律手段并与其高管进行交涉。”另外,王经理也表示,作为综合实力位居中国房地产开发百强企业第32位的地产集团,对于保护业主隐私的规章制度,早已经建立,公司对于销售人员培训时,以及在公司章程上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员工私自泄露业主个人资料,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西宁市某房产公司从事房产销售多年的业内人士坦言,他在多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过,虽然不少房地产公司在宏观上对于泄露业主个人隐私的行为的处理态度是非常强硬和严肃的,但是公司也无法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遵守职业道德,如果真的有人私下留存备份了客户的个人资料,在其离职后又悄悄将资料泄露出去,这也是很难被查出来的,这种情况对于任何一家开发商都是不能完全避免的。
记者又来到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该局对于房产登记信息的工作人员也有明确规定,不得私自泄露购房者的购房信息,一旦发现私自泄露购房者信息的人,那么一切法律责任将由他个人承担。
正如房地产业内人士所言,这位管理人员也表示,即使单位早已下达了严厉的规定,却也依然不能保证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操守职业道德。
记者以业主身份打电话至几家经常给业主打电话的装修公司,问其电话业务员业主信息来源时,他们大多数人表示,自己是第一天上班,电话记录本上原本就有这些电话信息。也有部分业务员称,信息是由公司提供的,业务员只负责联系业主,并不清楚信息来源。
由此可见,无论是哪个单位及部门,即使早有相关的硬性规定,但管控过程中依然存在漏洞,这在现阶段已经是普遍存在的现象。此外,据房产行业业内人士透露,不少装修公司为了获取客户资源,会从一些留存着购房者资料备份的地方购买业主信息,个别工作人员为了额外收入,会将自己手中的业主信息卖出,而且只要“有关系”,购房者信息也是比较容易到手的。另外,如今信息时代下,个人信息的泄露,除了在房产交易时存在外,在其他领域,比如购车、网络消费、购买家具……都会普遍存在。
骚扰电话 这事到底谁来管
“我只想查出是哪里泄露了我的个人资料,但却无从下手。”海亮大都汇业主群里一位业主说出了所有人的心声。“现在售房部也贴出申明,称开发商绝不会泄露业主信息,并表示他们已帮业主与装修公司进行交涉。房产局、银行也均表示不可能泄露购房者信息。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信息泄露的源头。”业主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到底该竭力维系自己的隐私权益不受侵犯,还是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各装修公司随意拨打自己的电话。对于莫名而来的装修公司的业务拓展电话,购房者到底有没有办法阻止其骚扰行为呢?
记者分别采访了两位中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记者总结了他们的观点,通常情况下,装修公司都有自己获得客户信息的渠道,装修公司这样做也属拓展业务的行为。作为业主,要判断打进的电话算不算骚扰电话,那么就要有相应的电话打进记录,以打进的频率多少、打进时间上来判断,是否已经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以此作为衡量标准,进行取证。拿到证据之后,可以到法院写一份民事诉状,进行民事诉讼,诉求包括业主的精神损失赔偿或经济赔偿,同时可以要求骚扰电话打进的装修公司向购房者进行公开道歉。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而青海省普兴律师事务所陈德军律师则告诉记者,自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以来,17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对其进行了九次较大修改。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首次新增关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入刑的条款。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再次明确了大数据时代法律对公民信息的保护,并加重了惩处力度。根据现行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出售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被限定为“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且所涉的为“本单位”履职和服务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修正案(九)草案去掉了上述限制,使凡有盗取公民个人信息者皆可入罪,并增加规定:“未经公民本人同意,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修正案(九)草案第二十五条增加了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致使用户信息泄漏,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犯罪证据灭失,严重妨碍司法机关追究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陈律师特别提到一起外地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例,时值2010年2月,有400多个楼盘的业主信息被公开出售,500元钱就可买到一个小区所有业主的详细资料。经该市公安分局立案调查,抓获了在某装饰公司任职的犯罪嫌疑人及出售信息的置业经理李某。涉案者均获刑半年。公民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等都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后,陈律师提醒市民,尽可能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接到骚扰电话不要过多交谈和理睬,同时提醒装修公司,非法获取公民信息并依据信息扰乱他人私生活是构成刑法上的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如遇到个人信息被非法盗取、使用时,应及时通过各种途径维权,不要任由自己的个人信息外泄。
来源:海东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