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23.07.2014 16:10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第十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支出项目有:(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23.07.201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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