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习总书记嘱托 奋力担当责任使命 ​扎扎实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 省委统战部理论学习中心组

20.08.2018  21:31

  2016年8月22至2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青海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着眼青海特殊战略地位和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提出“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在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中,做到和睦相处,团结共进,共同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为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两年来,省委统战部牢记习总书记的谆谆教导,深刻把握“在青海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战略思想,以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为着眼点和着力点,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使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指示要求在青海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一、聚焦“四个扎扎实实”,全面开启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新征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端着架子空喊口号是不行的,形式轰轰烈烈、效果未必就好。”我们坚持长远谋划、实处着力,建立管根本的机制、制定实打实的举措,确保创建活动久久为功、扎实有效。持续高位推进创建活动。坚持党委总揽创建工作的机制,实施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在总结先进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6年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确立“四个转变”的新思路,提出了“实现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新部署。2017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新一届省委进一步以“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做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战略部署,明确把我省打造成“人心凝聚、民生改善、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稳定”的民族团结进步大省,推动先进区创建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使创建工作始终保持了高起点推动、全方位推进的良好态势。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在与国家民委反复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省政府与国家民委签署《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合作协议》,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脱贫、社会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才队伍建设、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等六个方面创新建立了省部共建机制,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开创了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个民族团结进步省部共建机制的先例。协助国家民委在海西州成功召开第三届全国民族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协调国家民委委员单位深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调研,举办国家民委与青海民族工作对接会,广泛进行工作协商,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赢得更多国家层面支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州、县(市、区、工委)活动,两年来,西宁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3个市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门源县、班玛县、玉树市等9个县市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西宁市兴海路街道办事处、青海民族大学、平安高铁新区学校等8个单位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目前,全省一半的市州、三分之一的县市建成全国示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走在全国前列,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的基层基础不断巩固。同时,建立和落实创建考核工作机制,连续两年开展创建专项考核,评定优良等次,兑现考核奖励,进一步激发了全省干部群众投身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正向牵引导向。

   二、深化思想教育引导,筑牢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我们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针对党员、群众、僧尼、学生等不同群体分类施教,做好滴灌教育,提升了思想引导工作实效。以宣传教育广泛凝聚人心。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惠民利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了强大舆论声势。在省垣主要媒体开设《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是和谐之基》等专题专栏,协调中央媒体赴我省实地采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五个认同”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先后举办民族宗教知识竞赛、首届民族团结微视频大赛、民族团结进步歌曲传唱等全省性活动13次,尤其是举办的首次民族团结高层讲坛,是十八大以来我省开展的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营造了浓厚氛围。以文化发展引领民族团结。深入打造黄南热贡艺术、果洛格萨尔、玉树土风歌舞等文化品牌,举办全省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团结民族民间舞电视展演、阿尼玛卿转山文化旅游节、玉树赛马节等各类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送戏下乡”,推出《多彩果洛》《相约阿尼玛卿》《魂系金银滩》《情聚柴达木》《热贡神韵》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团结杯”文艺汇演和巡演活动,并赴京参加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获得剧目金奖和最佳编剧奖,用文化引领群众思想、凝聚民心民智,唱响了国家富强好、民族团结好的时代主旋律。完成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第三方评估,投资1.28亿元建设874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实现文化进村入户工程全省行政村全覆盖。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建成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囊谦县、兴海县等23个县(市、区、行委)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建成西宁市东关回族女子小学、德令哈市民族学校、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果洛机场分公司等20个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选树青海广播电视台藏语广播、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海北州交通局等20个民族团结进步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青海经验,海西州、达日县和青海农村信用联社入选国家民委《创建进行时》专刊向各地推广,在全社会树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时代标杆,为创建活动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刺绣展暨刺绣大赛。以“民族团结·巧手绣锦·守望家园·追梦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全省各地500名不同民族“绣娘”,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刺绣展暨刺绣大赛”,各民族刺绣高手相互学习、相互竞技交流,促进了刺绣技艺传承发展,拓展了农牧区妇女增收致富,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三、坚持依法管理,探索宗教中国化的青海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我们立足特殊省情,把宗教工作作为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高举法律旗帜,突出依法管理。大力推进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指导6个自治州全部出台《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启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出台。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和先进单位《管理办法》,实施动态管理。完成《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前期调研,制定《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青海省穆斯林朝觐事务管理办法》等规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基础更加牢固。着力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召开省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宗教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推动宗教领域难点问题解决。积极推进藏传佛教寺院“三种管理”方式规范运行,形成了寺院主动整改问题、尽早转化提升、争创和谐的局面。召开全省伊斯兰教工作专题会议,着力做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加强全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处理个别违规使用“清真”标识的企业。开展伊斯兰教新“卧尔兹”巡回宣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继承传统、正信正行。坚持不懈强化寺院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月活动,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四个维护”“五个认同”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开展“国旗、领袖像进寺庙”活动,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下基层进寺庙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宗教人员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加强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组织人员深入调研,认真总结塔尔寺、竹节寺、禅古寺财务管理工作经验,并在全省推广。特别是塔尔寺财务管理经验由中央统战部转发五省区学习推广,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五省藏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工作座谈会进行重点推广。继续推进“寺庙六大工程”。完成编制《“十三五”寺庙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及公用服务设施完善建设规划》,落实资金对部分寺庙危殿堂进行维修加固,改善41座重点寺庙基础设施条件;解决杂多、囊谦两县42座寺庙因灾受损经堂恢复建设;为全省92座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寺庙配发了消防设备,并举行大型演练活动和义务消防员业务训练;向191座寺庙民管会配发办公设备,夯实了寺庙管理的工作基础,得到了宗教界人士的欢迎和好评。

   四、深入开展创建“八进”活动,激发基层创建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我们坚持把基层作为创建主体,把广大群众作为创建主力军,深入推进创建活动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寺院、进军营“八进”活动,完善创建体系,严格达标验收命名,“八进”分类推进指标全部完成,营造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家庭,以开展“五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调动全省各族干部群众投身创建活动,使民族团结成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和精神追求。共创建“五星级文明户”54.9万户。进社区,以城市民族工作为抓手,成立民族团结理事会、开通少数民族服务“爱心热线”,主动与北京、上海、广东等13个省区市建立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对接机制和工作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会环境,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创建先进社区391个。进乡镇,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强化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推动网格化管理向农牧区延伸。创建先进乡镇(街道)342个,先进村(牧)委会3457个。进学校,举办大学生民族宗教政策知识竞赛和征文比赛,组织120名大学生赴深港澳交流学习,开展中小学生探亲记、手拉手结对活动,打造民族团结校本教材、广播操、校园歌曲等一批创建品牌,平安高铁新区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简明读本》入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7年推荐目录》,做到了民族团结从娃娃抓起。创建先进学校991个。进机关,印发《关于推进干部双语学习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方面建立扶持性政策措施。以窗口服务单位为重点,落实面向少数民族的各项特需服务措施。开展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专项督查,防止歧视少数民族、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现象发生,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参与创建的获得感。创建先进机关(单位)2780个。进企业,深化非公经济创建宣传周活动,引导非公企业深度参与“民企帮村”“村企联建”“脱贫攻坚”,360家民营企业(异地商会)与692个贫困村结对签约,实施帮扶项目1133个,累计投入各类资金7.5亿元,惠及各族群众21.4万人,以实际行动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创建先进企业7004个。进寺庙,启动实施藏传佛教全员轮训工程,省州县三级联动每年培训宗教人士12000人,并组织到北京、上海、成都、山西等地学习考察。举办活佛论坛、阿訇论坛52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建先进寺观教堂1308座。进军营,以“六联建”为载体,军地单位与100座寺院签约联建协议,结对共建16所敬老院(福利院)、22所乡村卫生院、60所中小学,捐赠价值2250万元的物资,投资2000万元援建学校,建植“军警民共建林”3.6万亩,促进了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两年来,我们扎扎实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指示要求,民族团结进步呈现可喜局面,全省民族团结、社会和睦、宗教和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已成为我省民族工作的响亮品牌,成为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族人民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提出“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扣“两个共同”主题,贯彻“一优两高”战略,奋发图强,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不断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创新理念、手段、方法,向更广范围、更深领域推进创建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美好家园上来,不断谱写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篇章,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更加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