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诈骗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18.11.2018  09:30

  青海新闻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公安部、药监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和视频会议精神,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自2018年9月至12月,围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和参保人员,重点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住院、违规开药变现、违规收费、不合理诊疗等多种违规行为;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换药、违规刷卡行为;参保人员的异常就医行为。

  目前,各市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依据医保业务系统中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发生的费用、基金支出筛查的疑点、投诉举报的线索等,结合随机抽样,选择定点医药机构总数量的5%—10%和5万元及存在疑点的票据为范围,开展自查工作。

  下一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部分市州查实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和复查。对自查和抽查核实的违法违规案例,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违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察委处理,并把行动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确保医保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