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遭遇“被拼车” 咋办
近日,有多名市民向本报记者反映,平安县出租车“拼客”现象严重,出租车司机在已经有乘客的情况下,还要在半路上“捡客”,到达目的地之后,往往向乘客索要多份车费。对此,记者咨询了平安县客运出租车管理中心相关人员,相关人员表示,出租车半路拉客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规。
市民李小姐向记者反映,23日上午,她从平安县华夏医院搭乘的出租车在走到平安一中门口时又停了下来,带上了一位站在路边打车的女士,对此,李小姐虽然不太高兴,却也无可奈何。
针对这一现象,记者来到平安县客运出租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主任祁永彪介绍,管理中心有明文规定,出租车拼客半路拉客是不被允许的,属于违规。随后,记者从祁永彪提供的《平安县驿州出租车行出租车服务公约》第三条“从业人员服务规范”中看到这样的规定“未经乘客同意不得载他人同乘。”公约规定“经营户如不服从车行管理,不遵守车行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交200-5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要解除责任书,取消其经营资格。”记者还翻看了《青海省客运出租车管理规范》和《平安县驿州出租车行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其中都有类似的规定和要求。
既然“拼客”属于违规,出租车司机在上岗前都要和车行签订服务公约,那么为何平安县出租车“拼客”现象屡禁不止?对此,相关人员表示,近期由于天然气供给不足、部分出租车报废不能使用等原因导致平安县正常运行的出租车数量减少,由原来的300多辆减为现在的150多辆,难以满足广大市民的乘车需要。
祁永彪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车管所积极联合交警等部门,对本行出租车司机不间断地进行分批培训教育,整顿出租车市场。今后,相关部门也将进一步完善对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更好地为市民服务,为市民出行方便提供保障。
平安县客运出租车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您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遭遇“被拼车”,可拨打平安县运管所电话0972-61225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