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的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组织部、扶贫开发局,省直相关单位,省检察院: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能力,根据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省委组织部和省扶贫开发局拟举办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扶贫工作分管负责人、组织部门驻村工作分管负责人、扶贫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乡(镇)书记或乡(镇)长、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镇)长,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维稳后进村驻村负责干部,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省扶贫开发局全体干部。
二、培训内容
(一)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
(二)解读脱贫攻坚“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重点内容;
(三)解读“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主要内容;
(四)加强扶贫资金审计;
(五)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六)驻村第一书记现身说法;
(七)赴民和县参观精准识别大数据平台。
三、培训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主培训班和分培训班分级培训方式。
(一)主培训班培训。对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扶贫工作分管负责人、组织部门驻村工作分管负责人、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西宁市及其3县扶贫部门其他负责人,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维稳后进村驻村负责干部,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省扶贫开发局全体干部。由涉及“八个一批”脱贫和十个行业扶贫的省直部门副厅级领导干部集中授课。4月初在省会议中心大会堂进行集中培训。
(二)分培训班培训。各县(市、区)分别对本地区乡(镇)书记或乡(镇)长、分管扶贫工作副乡(镇)长、扶贫部门所有负责人、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和维稳后进村驻村负责干部进行培训。以播放主培训班授课影像资料、课件为主展开培训。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地确定。
四、培训专题和授课人员安排
1、《〈关于打赢攻坚战的决定〉和〈关于打赢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精神解读》, 由省扶贫局副局长马正军授课;
2、《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由省扶贫局副局长钟海育授课;
3、《易地搬迁扶贫》,由省扶贫局副局长沙德林授课;
4、《转移就业扶贫》,由省人社厅副厅长宋令文授课;
5、《教育扶贫》,由省教育厅副厅长董林授课;
6、《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由省民政厅副厅长尕藏授课;
7、《生态保护扶贫》,由省林业厅副厅长赫万成授课;
8、《交通扶贫》,由省交通厅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史国良授课;
9、《水利扶贫》,由省水利厅副厅长马晓潮授课;
10、《医疗保障和救助扶贫》,由省人社厅副厅长聂殿光授课;
11、《旅游扶贫》,由省旅游局副局长荣增彦授课;
12、《 金融扶贫》,由省金融办副主任庞任平授课;
13、《合作社带动扶贫》,由省农牧厅副厅长马清德授课;
14、《如何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由省审计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马军贵授课;
15、《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由省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李小琳授课。
五、组织管理
(一)西宁主培训班由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开发局联合举办。西宁市参训人员由西宁市负责管理,其他市州参训人员由省扶贫开发局负责管理。
(二)分培训班由各县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联合举办,由参加主培训班培训的政府和组织部负责人亲自负责,确保培训效果。
(三)省扶贫开发局负责制定、实施教学计划,协调领导专家授课,向各地培训班提供相关教材及学习资料。
(四)省扶贫开发局负责联系媒体,做好培训班宣传工作。
(五)各市(州)、县政府,组织部门,扶贫部门分管负责人食宿由省扶贫开发局统一安排。西宁市及3县培训人员由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安排(费用由省扶贫局承担)。西宁市区参训学员不安排食宿。
(六)分培训班培训费用由省扶贫开发局按我省培训经费标准向各县扶贫部门统一拨付。
六、其他事项
(一)授课人员要认真备课,详细解读政策,做到内容全面,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专题授课时间控制在50分钟以内。第一书记现身说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授课人制作的教学PPT和编写的教学提纲电子版于3月30日12:00前送到省扶贫开发局。
(二)各市、州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区各县(市、区)参加主培训班培训人员,参训人员名单由各地市、州扶贫部门汇总后于3月30日12时前统一报省扶贫开发局(同时报电子版)。
(三)西宁市参训人员由组织部门和扶贫部门协商通知,参训人员名单由西宁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统一报省扶贫开发局。
(四)具体培训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 张学忠 0971-8244971 手机 13519758869
李柏林 0971-8239837 手机 13709769575
附: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报名表(请在在线服务,文件下载中下载)
2016年3月25日